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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辽宁葫芦岛市第十中学选调教师4人公告

2026-04-27 13:52来源:葫芦岛市教育局

共招4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2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保障我市专门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专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葫芦岛市第十中学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专门教育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通过选调方式面向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学校公开选调4名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性质与职责

葫芦岛市第十中学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隶属于葫芦岛市教育局、具有公益属性的专门教育学校,主要承担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的重要职责,致力于帮助学生纠正行为偏差,重塑健全人格,习得文化知识,培养职业技能,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奠定基础。

二、<!--[endif]-->选调教师数量

教学岗位:教师岗位4人;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1.选调范围:4名教师在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中选调。

2.选调对象: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中,持有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的正式教师(不含幼儿园)均可报名。

由于第十中学的教育教学特点及岗位工作需求,学校教职工需承担24小时轮流值班值宿工作。(详见附件一)

四、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具有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6.报考人员身份资格和历次岗位聘用(职务任免)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有关规定。

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处于见习期和服务期内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6年4月30日8:30—11:30

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一楼教室(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号)

1.《葫芦岛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符合报考岗位条件中要求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报名需经所在单位同意,《2026年葫芦岛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报名材料中原件当场返还,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葫芦岛市教育局将对报名材料、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者无考核资格。报名人员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选调计划数的岗位,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在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六、<!--[endif]-->考核

1.所有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均须参加公开竞聘。竞聘以演讲的形式开展,可结合个人任教(工作)经历、教育理念、未来工作规划等内容,主题明确、观点鲜明,体现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与专业思考。

2.竞聘成绩当场评判。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竞聘成绩达到80分以上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选调岗位数时,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1:1确定考察对象,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出现并列者则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确定;如再相同,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确定;如再相同,则另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七、<!--[endif]-->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等进行查证。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要求,进行信息查询。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转人员。

八、公示

拟选调人员信息在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交流聘任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交流人员。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交流手续。

咨询电话:3152663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点击查看>>>

1.葫芦岛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2.葫芦岛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3.葫芦岛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葫芦岛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承诺

为保障我市专门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专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葫芦岛市第十中学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专门教育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通过选调方式面向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学校公开选调4名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性质与职责

葫芦岛市第十中学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隶属于葫芦岛市教育局、具有公益属性的专门教育学校,主要承担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的重要职责,致力于帮助学生纠正行为偏差,重塑健全人格,习得文化知识,培养职业技能,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奠定基础。

二、<!--[endif]-->选调教师数量

教学岗位:教师岗位4人;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1.选调范围:4名教师在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中选调。

2.选调对象: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中,持有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的正式教师(不含幼儿园)均可报名。

由于第十中学的教育教学特点及岗位工作需求,学校教职工需承担24小时轮流值班值宿工作。(详见附件一)

四、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具有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6.报考人员身份资格和历次岗位聘用(职务任免)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有关规定。

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处于见习期和服务期内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6年4月30日8:30—11:30

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一楼教室(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号)

1.《葫芦岛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符合报考岗位条件中要求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报名需经所在单位同意,《2026年葫芦岛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报名材料中原件当场返还,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葫芦岛市教育局将对报名材料、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者无考核资格。报名人员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选调计划数的岗位,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在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六、<!--[endif]-->考核

1.所有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均须参加公开竞聘。竞聘以演讲的形式开展,可结合个人任教(工作)经历、教育理念、未来工作规划等内容,主题明确、观点鲜明,体现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与专业思考。

2.竞聘成绩当场评判。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竞聘成绩达到80分以上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选调岗位数时,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1:1确定考察对象,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出现并列者则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确定;如再相同,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确定;如再相同,则另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七、<!--[endif]-->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等进行查证。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要求,进行信息查询。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转人员。

八、公示

拟选调人员信息在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交流聘任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交流人员。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交流手续。

咨询电话:3152663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点击查看>>>

1.葫芦岛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2.葫芦岛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3.葫芦岛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葫芦岛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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