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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1人公告

2026-05-18 19:36来源:涪陵区人民政府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1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层就业服务协管 1 人。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失业登记前往石沱镇便民服务中心查询办理)、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

3、身体健康,电脑操作熟练,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愿意服务基层。

4、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不宜从事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后与政府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期满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审查时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至5月22日。

(二)报名及审查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宛平路128号党的建设办公室(406室),联系人严文静,电话:023-81816215。

(三)报名及审查方式及内容:

1、报名阶段:报考人员填报《石沱镇公益性岗位应聘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石沱镇党建办,由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户籍、居住地、年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资格情况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2、复审阶段:报名者按照规定时间到石沱镇党建办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以下证件材料(若审查不符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学历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1张(2寸)。

(3)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毕业证书(需提供存档证明及学信网学历验证);

(4)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报名结束后,由石沱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招聘考核。招聘考核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核方式。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5:1及以上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如达不到5:1的则直接进入面试。

考核总成绩计算: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未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对开展笔试的,按照与招聘岗位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面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六、体检

对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地点为石沱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考生留意公示信息。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将办理备案手续,统一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

八、待遇条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涪陵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其他待遇面议。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如遇加班应服从安排。

九、纪律要求

石沱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点击查看>>>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职位表

石沱镇公益性岗位应聘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层就业服务协管 1 人。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失业登记前往石沱镇便民服务中心查询办理)、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

3、身体健康,电脑操作熟练,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愿意服务基层。

4、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不宜从事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后与政府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期满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审查时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至5月22日。

(二)报名及审查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宛平路128号党的建设办公室(406室),联系人严文静,电话:023-81816215。

(三)报名及审查方式及内容:

1、报名阶段:报考人员填报《石沱镇公益性岗位应聘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石沱镇党建办,由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户籍、居住地、年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资格情况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2、复审阶段:报名者按照规定时间到石沱镇党建办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以下证件材料(若审查不符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学历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1张(2寸)。

(3)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毕业证书(需提供存档证明及学信网学历验证);

(4)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报名结束后,由石沱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招聘考核。招聘考核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核方式。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5:1及以上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如达不到5:1的则直接进入面试。

考核总成绩计算: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未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对开展笔试的,按照与招聘岗位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面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六、体检

对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地点为石沱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考生留意公示信息。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将办理备案手续,统一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

八、待遇条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涪陵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其他待遇面议。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如遇加班应服从安排。

九、纪律要求

石沱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点击查看>>>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职位表

石沱镇公益性岗位应聘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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