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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公告

2026-05-19 11:49来源: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1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将于5月21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笔试,综合管理类(A类)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其他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同时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

  时间:5月21日(星期四)9:00-11:00;

  地点:富林大厦3楼会议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26号)。

  有关安排:

  1.岗位审查员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逐项核验,并在《辽宁省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规定位置签订审查意见,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2.经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将复审有关材料交至岗位审查员处,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请严格遵守现场秩序,请勿在现场内逗留)。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政治面貌、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以及岗位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能力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及岗位条件进行审查。请应聘人员按下列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审查资料:

  1.辽宁省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

  2.应聘人员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

  3.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专升本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2)。

  5.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真实有效备案的劳动合同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需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等(模板见附件3)。报考岗位没有工作经验要求的无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签字盖章的《按期毕业证明》(模板见附件4)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予聘用。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见附件5),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7.报考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学院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加盖学院和研究生院或学校公章。

  8.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参照模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文手写一份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6)。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基础上,还需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一份,按上述序号顺序活页装订成册,复印件由资格复审单位留存,不予返还。

  四、其他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无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2月6日。

  3.应聘人员近期应密切关注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并请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5.附件中的各项证明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开具请以用人单位、学校及各地区就业指导中心实际要求为准。

附件:1、2026年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工作经历证明

4、按期毕业证明

5、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6、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5日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将于5月21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笔试,综合管理类(A类)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其他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同时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

  时间:5月21日(星期四)9:00-11:00;

  地点:富林大厦3楼会议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26号)。

  有关安排:

  1.岗位审查员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逐项核验,并在《辽宁省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规定位置签订审查意见,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2.经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将复审有关材料交至岗位审查员处,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请严格遵守现场秩序,请勿在现场内逗留)。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政治面貌、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以及岗位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能力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及岗位条件进行审查。请应聘人员按下列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审查资料:

  1.辽宁省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

  2.应聘人员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

  3.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专升本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2)。

  5.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真实有效备案的劳动合同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需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等(模板见附件3)。报考岗位没有工作经验要求的无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签字盖章的《按期毕业证明》(模板见附件4)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予聘用。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见附件5),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7.报考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学院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加盖学院和研究生院或学校公章。

  8.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参照模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文手写一份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6)。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基础上,还需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一份,按上述序号顺序活页装订成册,复印件由资格复审单位留存,不予返还。

  四、其他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无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2月6日。

  3.应聘人员近期应密切关注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并请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5.附件中的各项证明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开具请以用人单位、学校及各地区就业指导中心实际要求为准。

附件:1、2026年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工作经历证明

4、按期毕业证明

5、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6、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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