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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辽宁工业大学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6-05-19 13:03来源:辽宁工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1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辽宁工业大学岗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日程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5月23日(周六) 9:00-14:00

2.资格复审地点:

(1)辽宁工业大学9号楼9B-915 辅导员(一)

(2)辽宁工业大学9号楼9B-913 辅导员(二)、(三)

应聘人员须凭《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从辽宁工业大学北门入校,车辆及陪同人员不能进入校园。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暂未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见附件2),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模版见附件3);

5.政治面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模版见附件4);

6.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模板见附件5)。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四、其他说明

1.相关证明材料应按模板要求提供,由2名证明人手写签字,并加盖相应公章。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别按以上所列顺序进行排序,证明材料要求为A4纸张,对证件(证明)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除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外,审查后的材料原件由我单位留存备查,不予返还。如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资格复审及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我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发布(https://rsc.lnut.edu.cn/),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未及时了解相关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将不再公布,由学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416-4199634

附件1: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辽宁工业大学岗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5:相关证明模版

辽宁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6年5月15日

根据《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辽宁工业大学岗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日程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5月23日(周六) 9:00-14:00

2.资格复审地点:

(1)辽宁工业大学9号楼9B-915 辅导员(一)

(2)辽宁工业大学9号楼9B-913 辅导员(二)、(三)

应聘人员须凭《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从辽宁工业大学北门入校,车辆及陪同人员不能进入校园。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暂未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见附件2),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模版见附件3);

5.政治面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模版见附件4);

6.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模板见附件5)。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四、其他说明

1.相关证明材料应按模板要求提供,由2名证明人手写签字,并加盖相应公章。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别按以上所列顺序进行排序,证明材料要求为A4纸张,对证件(证明)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除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外,审查后的材料原件由我单位留存备查,不予返还。如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资格复审及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我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发布(https://rsc.lnut.edu.cn/),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未及时了解相关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将不再公布,由学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416-4199634

附件1: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辽宁工业大学岗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5:相关证明模版

辽宁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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