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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辽宁省金秋医院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2026-05-19 16:56来源:辽宁省金秋医院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1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2026年辽宁省金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将于2026年5月2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根据省人社厅发布2026年省直事业单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7.5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本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发布(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s://www.lnrsks.com/)。

二、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要求的《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我院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核验。考生需提供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请考生登陆报名系统下载《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指定位置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专或本科(高中起点)及以上各层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层次学历、学位信息均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留学归国人员证明。

4.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如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考试证明或成绩证明。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书(合同内应能体现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或工作证明(见附件1,由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7.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请提供学校学院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毕业证专业名与岗位专业要求存在差异的,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202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2)。

10.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本人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2),并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或档案存放证明(见附件3)。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考生另需提供养老保险未缴费证明。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5月26日

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辽宁省金秋医院5号楼16层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3.联系电话:024-33016761

4.联系人:人力资源部 单老师

四、相关要求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因提供证件、信息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附件:1.工作经历证明

2.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3.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辽宁省金秋医院

2026年5月19日

2026年辽宁省金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将于2026年5月2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根据省人社厅发布2026年省直事业单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7.5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本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发布(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s://www.lnrsks.com/)。

二、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要求的《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我院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核验。考生需提供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请考生登陆报名系统下载《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指定位置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专或本科(高中起点)及以上各层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层次学历、学位信息均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留学归国人员证明。

4.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如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考试证明或成绩证明。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书(合同内应能体现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或工作证明(见附件1,由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7.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请提供学校学院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毕业证专业名与岗位专业要求存在差异的,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202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2)。

10.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本人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2),并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或档案存放证明(见附件3)。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考生另需提供养老保险未缴费证明。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5月26日

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辽宁省金秋医院5号楼16层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3.联系电话:024-33016761

4.联系人:人力资源部 单老师

四、相关要求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因提供证件、信息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附件:1.工作经历证明

2.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3.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辽宁省金秋医院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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