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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6-05-19 17:43来源: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1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及报考省直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按照工作安排,现对我校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辽宁人事考试网于2026年5月14日公布的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5日(周一)上午8:30-11:30。

地点: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金州校区)主楼101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

(一)《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1份盖章后考生留存,参加面试时使用;1份我校留存)。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内。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暂未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四)政治面貌证明: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党员身份最终以人事档案为准。

(五)工作经历及岗位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六)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四、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须严格依照学校统一模板出具,经出具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对应公章。材料内容须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无法出具有效证明或提交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材料均须提供原件,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其余原件审核后由我校留存备查,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复审结果以及面试公告将在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lnli.edu.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务必确保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通知及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六)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学校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资格复审当天仅限应聘人员本人进入校园,请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金州校区)南门进出学校。

咨询电话:0411-6686489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20,下午1:30-4:30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26年5月19日

附件【附件1: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辽宁轻工职业学院).pdf】

附件【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模版.doc】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及报考省直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按照工作安排,现对我校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辽宁人事考试网于2026年5月14日公布的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5日(周一)上午8:30-11:30。

地点: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金州校区)主楼101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

(一)《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1份盖章后考生留存,参加面试时使用;1份我校留存)。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内。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暂未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四)政治面貌证明: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党员身份最终以人事档案为准。

(五)工作经历及岗位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六)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四、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须严格依照学校统一模板出具,经出具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对应公章。材料内容须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无法出具有效证明或提交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材料均须提供原件,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其余原件审核后由我校留存备查,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复审结果以及面试公告将在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lnli.edu.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务必确保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通知及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六)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学校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资格复审当天仅限应聘人员本人进入校园,请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金州校区)南门进出学校。

咨询电话:0411-6686489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20,下午1:30-4:30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26年5月19日

附件【附件1: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辽宁轻工职业学院).pdf】

附件【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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