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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一批博士后副研究员及春雁英才计划招募公告

2026-05-27 09:34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2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博士后制度作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途径,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坚实支撑。哈尔滨工业大学始终将博士后队伍作为选拔科研新锐和储备师资力量的核心来源,现诚邀海内外英才同行致远、共创卓越!

一、遴选对象

博士后副研究员岗位面向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进行遴选;春雁英才计划面向海内外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进行遴选,入选者博士毕业后按博士后副研究员聘用。

二、支持培养

1.博士后副研究员首聘期薪酬待遇31-35万元/年(含地方补助),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如获批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执行相应薪酬待遇,资助期内最高可达50万元/年。

2.学校为博士后缴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积金,在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提供教职工同等优质资源,博士后可按学校有关政策申请承租周转房或购买人才住房。

3.学校拥有高水平科研流动站、导师队伍及科研平台,支持申报博士后各类人才计划和基金项目。

4.学校积极鼓励在站博士后赴国(境)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留学进修,赴外履历同时作为岗位晋升的重要参考。

5.学校畅通博士后发展通道,首聘期2年后考核合格可续聘;在站期间可按要求申请教师岗位。

三、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发展潜力,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3.符合国家关于博士后招收的相关要求,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其他要求

(1)申报博士后副研究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拟进站人员须已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2026年6月30日前毕业);已进站的我校博士后助理研究员须在站不超过1年。

(2)申报春雁英才计划: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将于2026年7月1日后毕业的校内外在读博士生,入学满2年但不超过5年(硕博连读生从转为博士学籍开始计算,直博生入学第一年可按硕士学习阶段计算)。

四、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提交至各教学科研单位联系人。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详询各单位

2.单位审核、推荐:各教学科研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对博士后副研究员申报人进行评审推荐/对春雁英才计划申报人进行鉴定把关,提交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

3.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人选。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常年招收博士后助理研究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首聘期薪酬待遇21-25万元/年(含地方补助)。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择优确定招收人选,可随时办理进站审批和聘用手续。

2.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3.博士后副研究员不得重复申报,且申报人能够保证在入选后6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

4.春雁英才计划原则上不得在相邻批次连续申报,重复申报者需在上次申报后取得新的突出成果。

5.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留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按博士后副研究员聘用。

六、联系方式

各教学科研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威海校区、深圳校区、重庆研究院、郑州高等研究院、苏州高等研究院、北京研究院博士后政策详询各单位)。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6-451-86418561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附件1:博士后副研究员申报相关材料.rar

附件2:春雁英才计划申报相关材料.rar

附件3:各教学科研单位联系方式.pdf

博士后制度作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途径,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坚实支撑。哈尔滨工业大学始终将博士后队伍作为选拔科研新锐和储备师资力量的核心来源,现诚邀海内外英才同行致远、共创卓越!

一、遴选对象

博士后副研究员岗位面向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进行遴选;春雁英才计划面向海内外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进行遴选,入选者博士毕业后按博士后副研究员聘用。

二、支持培养

1.博士后副研究员首聘期薪酬待遇31-35万元/年(含地方补助),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如获批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执行相应薪酬待遇,资助期内最高可达50万元/年。

2.学校为博士后缴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积金,在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提供教职工同等优质资源,博士后可按学校有关政策申请承租周转房或购买人才住房。

3.学校拥有高水平科研流动站、导师队伍及科研平台,支持申报博士后各类人才计划和基金项目。

4.学校积极鼓励在站博士后赴国(境)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留学进修,赴外履历同时作为岗位晋升的重要参考。

5.学校畅通博士后发展通道,首聘期2年后考核合格可续聘;在站期间可按要求申请教师岗位。

三、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发展潜力,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3.符合国家关于博士后招收的相关要求,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其他要求

(1)申报博士后副研究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拟进站人员须已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2026年6月30日前毕业);已进站的我校博士后助理研究员须在站不超过1年。

(2)申报春雁英才计划: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将于2026年7月1日后毕业的校内外在读博士生,入学满2年但不超过5年(硕博连读生从转为博士学籍开始计算,直博生入学第一年可按硕士学习阶段计算)。

四、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提交至各教学科研单位联系人。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详询各单位

2.单位审核、推荐:各教学科研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对博士后副研究员申报人进行评审推荐/对春雁英才计划申报人进行鉴定把关,提交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

3.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人选。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常年招收博士后助理研究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首聘期薪酬待遇21-25万元/年(含地方补助)。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择优确定招收人选,可随时办理进站审批和聘用手续。

2.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3.博士后副研究员不得重复申报,且申报人能够保证在入选后6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

4.春雁英才计划原则上不得在相邻批次连续申报,重复申报者需在上次申报后取得新的突出成果。

5.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留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按博士后副研究员聘用。

六、联系方式

各教学科研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威海校区、深圳校区、重庆研究院、郑州高等研究院、苏州高等研究院、北京研究院博士后政策详询各单位)。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6-451-86418561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附件1:博士后副研究员申报相关材料.rar

附件2:春雁英才计划申报相关材料.rar

附件3:各教学科研单位联系方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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