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四川事业单位历年面试题讲解
四川事业单位历年面试题讲解
2026-06-01 20:03来源:广西梧州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共招1人。
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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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以下简称粮库)是隶属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的企业,负责蒙山县储备粮的管理工作,经营业务范围:全县储备粮的管理工作,配合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完成储备粮的收购、储备、轮换工作。商品粮油收购、储存、销售等。公司工作地点位于县城内,距离县人民政府约4公里。
根据粮库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粮食财务会计综合岗位:需值夜班,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9日至2008年1月19日期间出生),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要求为“会计学类”,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保密意识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服从主管部门及公司安排,节假日全天和工作日非工作时间安排轮流值班。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讨论决定、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蒙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9:00起至2026年6月5日17:00止。
2.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方式,请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报名表(附件2)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Lf6289312@163.com(注:发送报名材料应打包备注好,如:岗位-姓名)。(2)现场报名方式,请将上述材料送至蒙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西河镇桐油坪村),相关复印件需核验原件,收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负责保密。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需递交报名登记表原件,其他扫描件或复印件材料需核验原件。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报名情况,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遴选进入面试的人选。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当年补缺的,须经粮库主管部门核准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通知。面试通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本考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4.其他事项。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不退回报名材料。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体检
1.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核、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2.实施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实施体检。由粮库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如出现考核人选自行放弃应聘或因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公休等有关规定福利待遇,薪酬待遇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蒙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对整个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人:桂经理,联系电话:0774-6285263,联系地址:蒙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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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
2026年6月1日
蒙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以下简称粮库)是隶属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的企业,负责蒙山县储备粮的管理工作,经营业务范围:全县储备粮的管理工作,配合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完成储备粮的收购、储备、轮换工作。商品粮油收购、储存、销售等。公司工作地点位于县城内,距离县人民政府约4公里。
根据粮库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粮食财务会计综合岗位:需值夜班,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9日至2008年1月19日期间出生),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要求为“会计学类”,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保密意识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服从主管部门及公司安排,节假日全天和工作日非工作时间安排轮流值班。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讨论决定、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蒙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9:00起至2026年6月5日17:00止。
2.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方式,请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报名表(附件2)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Lf6289312@163.com(注:发送报名材料应打包备注好,如:岗位-姓名)。(2)现场报名方式,请将上述材料送至蒙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西河镇桐油坪村),相关复印件需核验原件,收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负责保密。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需递交报名登记表原件,其他扫描件或复印件材料需核验原件。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报名情况,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遴选进入面试的人选。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当年补缺的,须经粮库主管部门核准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通知。面试通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本考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4.其他事项。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不退回报名材料。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体检
1.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核、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2.实施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实施体检。由粮库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如出现考核人选自行放弃应聘或因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公休等有关规定福利待遇,薪酬待遇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蒙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对整个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人:桂经理,联系电话:0774-6285263,联系地址:蒙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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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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