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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宁波象山县统计局招聘农业普查工作人员13人公告

2026-06-02 15:45来源:象山乐业公众号

共招13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02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开展象山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象山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面向社会拟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农业普查工作人员13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工作内容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和参与邪教组织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27日以后出生),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4.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熟悉word、excel等应用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听懂本地方言,适应下乡出差者优先。

(二)工作内容

1.协助县农业普查办公室完成普查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与农业普查工作内容相关的报表工作;

3.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地点

象山县第四次农业普查办公室(南部新城商务楼3号楼)。

(四)工作期限

聘用期限为完成四农普主要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17点。

2.报名方式:发送邮件到61814102@qq.com,邮件名称:农业普查报名+姓名。

3.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将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面试通知,请务必留意,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及时查阅的视为放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统计局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县统计局审核后,在“象山乐业”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含)以上,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乐业”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9387910,监督电话:0574-89386426(象山县纪委县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拟录用人员由宁波东方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派遣制象山县统计局。

(四)工资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未尽事宜由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象山县统计局招聘农业普查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象山县统计局

2026年5月28日

为开展象山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象山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面向社会拟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农业普查工作人员13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工作内容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和参与邪教组织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27日以后出生),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4.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熟悉word、excel等应用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听懂本地方言,适应下乡出差者优先。

(二)工作内容

1.协助县农业普查办公室完成普查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与农业普查工作内容相关的报表工作;

3.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地点

象山县第四次农业普查办公室(南部新城商务楼3号楼)。

(四)工作期限

聘用期限为完成四农普主要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17点。

2.报名方式:发送邮件到61814102@qq.com,邮件名称:农业普查报名+姓名。

3.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将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面试通知,请务必留意,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及时查阅的视为放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统计局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县统计局审核后,在“象山乐业”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含)以上,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乐业”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9387910,监督电话:0574-89386426(象山县纪委县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拟录用人员由宁波东方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派遣制象山县统计局。

(四)工资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未尽事宜由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象山县统计局招聘农业普查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象山县统计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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