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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云南普洱墨江县人民法院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的1人公告

2026-06-09 10:41来源:墨江法院公众号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0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墨江县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书记员1名,工作地点:通关法庭。

合同制书记员主要从事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案卷材料和其他辅助性工作。该岗位不占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行使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的辅助性工作。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备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具备较强的计算机速录、速记技能;法律专业及驾驶技术熟练的优先聘用;

6.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无其他兼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至6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墨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79-4237738,1598771746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本人亲自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墨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报名现场领取)并提供如下有效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电子版)。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书记员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技能测试占总分40%,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速录。

2.笔试占总分3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3.面试占总分30%,依据技能测试及笔试成绩两项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以1:2标准确定面试人员,如人数达不到比例,不削减岗位人数比例,按实际参考人员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专业技能×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墨江县人民法院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由墨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若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情形,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将考核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本次考试成绩设定有效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出现书记员岗位空缺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待遇保障

试用期工资月薪33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薪36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实行年度考核,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墨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6年6月5日

根据工作需要,墨江县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书记员1名,工作地点:通关法庭。

合同制书记员主要从事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案卷材料和其他辅助性工作。该岗位不占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行使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的辅助性工作。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备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具备较强的计算机速录、速记技能;法律专业及驾驶技术熟练的优先聘用;

6.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无其他兼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至6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墨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79-4237738,1598771746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本人亲自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墨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报名现场领取)并提供如下有效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电子版)。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书记员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技能测试占总分40%,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速录。

2.笔试占总分3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3.面试占总分30%,依据技能测试及笔试成绩两项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以1:2标准确定面试人员,如人数达不到比例,不削减岗位人数比例,按实际参考人员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专业技能×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墨江县人民法院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由墨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若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情形,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将考核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本次考试成绩设定有效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出现书记员岗位空缺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待遇保障

试用期工资月薪33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薪36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实行年度考核,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墨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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