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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湖北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街道招聘劳动监察协理员1人公告

2026-06-12 17:53来源:青山区人民政府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2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及时补充红钢城街道劳动监察队伍力量,根据青山区财政局、青山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人资〔2023〕1号)文件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监察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劳动监察协理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主要包括: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录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6月12日起在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www.qingsha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申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6年6月12日—18日,本人携带《红钢城街道劳动监察协理员岗位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住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社保缴费明细等有关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到红钢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560号)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数比例的3:1方能开考,如达不到3:1比例,则依报名人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数。应聘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录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考查应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计划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红钢城街道办事处通知为准。参加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顺位递补。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较高的排名靠前。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由红钢城街道办事处组织考生体检并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于体检、考察合格当日在红钢城街道办事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试用期考核

新聘劳动监察协理员试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由红钢城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间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试用期间发现有违法违纪、聚众赌博、寻衅滋事等行为的,取消录用。

(九)工资待遇

劳动监察协理员为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关于印发〈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人资〔2023〕1号)文件要求,依法享受薪酬待遇。

四、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招聘过程中,特别是报名申请、面试、录入等环节,考生须保持通信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

未尽事宜由红钢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86366609

(请在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点击查看>>>

劳动监察协理员招聘计划

为及时补充红钢城街道劳动监察队伍力量,根据青山区财政局、青山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人资〔2023〕1号)文件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监察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劳动监察协理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主要包括: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录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6月12日起在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www.qingsha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申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6年6月12日—18日,本人携带《红钢城街道劳动监察协理员岗位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住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社保缴费明细等有关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到红钢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560号)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数比例的3:1方能开考,如达不到3:1比例,则依报名人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数。应聘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录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考查应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计划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红钢城街道办事处通知为准。参加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顺位递补。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较高的排名靠前。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由红钢城街道办事处组织考生体检并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于体检、考察合格当日在红钢城街道办事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试用期考核

新聘劳动监察协理员试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由红钢城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间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试用期间发现有违法违纪、聚众赌博、寻衅滋事等行为的,取消录用。

(九)工资待遇

劳动监察协理员为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关于印发〈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人资〔2023〕1号)文件要求,依法享受薪酬待遇。

四、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招聘过程中,特别是报名申请、面试、录入等环节,考生须保持通信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

未尽事宜由红钢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86366609

(请在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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