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疆事业单位-精选题集
新疆事业单位-精选题集
2026-07-03 17:52来源: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众服务平台
共招0人。
07月03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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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帮扶工作,搭建青年实践锻炼平台,同时缓解博乐市企事业单位用人缺口,根据自治区就业见习相关工作要求,博乐市202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见习人员招募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辖区内有见习岗位需求、有意吸纳青年见习的企事业单位,可按流程申报就业见习基地:
进入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单位登录→【主题服务】→【就业见习服务】→【就业见习基地管理】。申报材料交由博乐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见习单位可吸纳符合条件就业见习人员。
二、青年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待遇
依据《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24〕66号)相关规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实行双重发放:
㈠ 市人社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月发放见习补贴1750元/人/月;
㈡见习基地(用人单位)每月发放配套补助不低于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
㈢见习单位统一为在岗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见习期间人身安全。
三、有关要求
㈠各申报单位须严格如实填报信息、提交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及见习资格,纳入信用管理台账。
㈡见习单位须严格遵守就业见习管理规定,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规范开展岗前培训和日常指导。
㈢ 见习期间接受人社部门常态化监督检查,对管理不规范、岗位空置、违规用工的单位,将取消见习单位资格,停止发放相关补贴。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09-2288035。
为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帮扶工作,搭建青年实践锻炼平台,同时缓解博乐市企事业单位用人缺口,根据自治区就业见习相关工作要求,博乐市202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见习人员招募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辖区内有见习岗位需求、有意吸纳青年见习的企事业单位,可按流程申报就业见习基地:
进入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单位登录→【主题服务】→【就业见习服务】→【就业见习基地管理】。申报材料交由博乐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见习单位可吸纳符合条件就业见习人员。
二、青年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待遇
依据《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24〕66号)相关规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实行双重发放:
㈠ 市人社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月发放见习补贴1750元/人/月;
㈡见习基地(用人单位)每月发放配套补助不低于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
㈢见习单位统一为在岗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见习期间人身安全。
三、有关要求
㈠各申报单位须严格如实填报信息、提交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及见习资格,纳入信用管理台账。
㈡见习单位须严格遵守就业见习管理规定,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规范开展岗前培训和日常指导。
㈢ 见习期间接受人社部门常态化监督检查,对管理不规范、岗位空置、违规用工的单位,将取消见习单位资格,停止发放相关补贴。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09-228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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