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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福建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招聘非在编驾驶员3人公告

2026-07-27 10:58来源:厦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

共招3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2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隶属于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日常院前急救、突发事件现场紧急医疗救援、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医疗应急保障以及公众急救知识技能普及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非在编驾驶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在编救护车驾驶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录用人员义务;

4.具有厦门户籍,长期在厦门居住;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1)身高≥170cm,体型匀称,双眼矫正视力≥5.0,无色盲、色弱、斜视,两耳听力正常。

(2)无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眩晕症、精神类疾病等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无腰腿部疾病、脊柱疾病等影响履职的病史;无传染病、严重慢性病,无药物依赖、酗酒及吸毒史。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即1992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

3.持有C1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具有5年及以上实际驾龄,驾驶技术娴熟,熟练手动档操作,掌握车辆基本原理、能分析和排除一般故障,且熟悉厦门市道路及地理位置。

4.服从应急出车、搬抬担架、负重转运等任务安排,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长途驾驶及临时工作调配。

5.近5年内无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无酒驾、醉驾记录,无单次记满12分情形。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有救护车驾驶经验者、有医疗教育背景者优先。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6.因违法违纪被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8日上午08:30至7月30日下午18: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并将压缩包按“姓名+应聘驾驶员”命名后,发送至邮箱xm120rsk@163.com。报名有效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其中扫描件须是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规范完整。

(1)《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补充非在编驾驶员招聘报名表》(电子版+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驾驶证、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3)发证机关或车辆管理所开具的近5年驾驶员安全驾驶记录扫描件;

(4)符合优先条件者,同步提供优先条件证明材料。其中,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资料;有救护车驾驶经验者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聘用(劳动)合同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岗位证明(如合同已写明岗位可不提供)。

未规按要求填报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将于8月7日前电话通知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核结束后,未接到资格复核通知的其他报考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2.资格复核时,报考者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驾驶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发证机关或车辆管理所开具的近5年驾驶员安全驾驶记录;

(4)符合优先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复核的,视为弃权。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录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实践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一)点击查看》》》体能测试

凡体能测试三个项目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实践技能测试。

体能测试当日报考人员必须填写体能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实践技能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驾驶熟练度、安全性及复杂路况应急处理。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从实践技能测试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拟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实践技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践技能测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入职动机、道德品行、适岗能力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到场人数为准)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则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须不低于70分(含)。

(四)综合总分计算。综合总分=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分数*50%。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若综合总分相同,取符合本次招聘优先条件者,优先进入体检;若无优先对象或存在2名(含)以上优先对象,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工作前,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

六、学历(位)

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七、公示与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此次招聘由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组织实施,接受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纪检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政策、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林老师,联系电话:0592-6295187。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驾驶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驾驶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驾驶员报名表.docx

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

2026年7月27日

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隶属于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日常院前急救、突发事件现场紧急医疗救援、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医疗应急保障以及公众急救知识技能普及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非在编驾驶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在编救护车驾驶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录用人员义务;

4.具有厦门户籍,长期在厦门居住;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1)身高≥170cm,体型匀称,双眼矫正视力≥5.0,无色盲、色弱、斜视,两耳听力正常。

(2)无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眩晕症、精神类疾病等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无腰腿部疾病、脊柱疾病等影响履职的病史;无传染病、严重慢性病,无药物依赖、酗酒及吸毒史。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即1992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

3.持有C1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具有5年及以上实际驾龄,驾驶技术娴熟,熟练手动档操作,掌握车辆基本原理、能分析和排除一般故障,且熟悉厦门市道路及地理位置。

4.服从应急出车、搬抬担架、负重转运等任务安排,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长途驾驶及临时工作调配。

5.近5年内无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无酒驾、醉驾记录,无单次记满12分情形。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有救护车驾驶经验者、有医疗教育背景者优先。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6.因违法违纪被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8日上午08:30至7月30日下午18: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并将压缩包按“姓名+应聘驾驶员”命名后,发送至邮箱xm120rsk@163.com。报名有效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其中扫描件须是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规范完整。

(1)《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补充非在编驾驶员招聘报名表》(电子版+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驾驶证、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3)发证机关或车辆管理所开具的近5年驾驶员安全驾驶记录扫描件;

(4)符合优先条件者,同步提供优先条件证明材料。其中,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资料;有救护车驾驶经验者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聘用(劳动)合同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岗位证明(如合同已写明岗位可不提供)。

未规按要求填报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将于8月7日前电话通知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核结束后,未接到资格复核通知的其他报考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2.资格复核时,报考者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驾驶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发证机关或车辆管理所开具的近5年驾驶员安全驾驶记录;

(4)符合优先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复核的,视为弃权。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录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实践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一)点击查看》》》体能测试

凡体能测试三个项目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实践技能测试。

体能测试当日报考人员必须填写体能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实践技能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驾驶熟练度、安全性及复杂路况应急处理。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从实践技能测试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拟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实践技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践技能测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入职动机、道德品行、适岗能力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到场人数为准)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则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须不低于70分(含)。

(四)综合总分计算。综合总分=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分数*50%。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若综合总分相同,取符合本次招聘优先条件者,优先进入体检;若无优先对象或存在2名(含)以上优先对象,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工作前,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

六、学历(位)

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七、公示与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此次招聘由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组织实施,接受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纪检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政策、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林老师,联系电话:0592-6295187。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驾驶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驾驶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驾驶员报名表.docx

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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