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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下属阳春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调事业编制人员1人公告

2026-07-27 17:18来源:阳春市人民政府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2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下属阳春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面向阳春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阳春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本次选调录用人员拟在阳春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好的专业能力,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敬业奉献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2.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未受限于服务期限、任职年限限制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强度工作任务;

6.专业不限,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学历时间计算截止于报名之日);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28日后出生),我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公益一类人员(卫生系统的、未满试用期或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未过处分期限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新录用人员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调动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 调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以及调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6.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8月7日(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阳春市人防大厦10楼团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卓小琳,办公电话:0662-7711292。

3.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报考,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二)资格审查

接收报名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审查,初审合格,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1.笔试。笔试开考人数至少3名,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选调人数从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2026年8月8日上午9:30-11:30;地点:阳春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市环城中路80号)。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需在面试人选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提交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不设置最低开考人数,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体检不合格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为考察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由我委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阅社会信用记录等。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影响调动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调动资格,并根据需要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公示等相关事项将通过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和阳春青年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公开选调对报考者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公告由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负责解释,接受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未尽事宜可向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咨询。咨询电话:0662-7711292。

附件: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下属阳春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x

根据工作需要,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下属阳春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面向阳春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阳春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本次选调录用人员拟在阳春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好的专业能力,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敬业奉献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2.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未受限于服务期限、任职年限限制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强度工作任务;

6.专业不限,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学历时间计算截止于报名之日);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28日后出生),我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公益一类人员(卫生系统的、未满试用期或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未过处分期限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新录用人员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调动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 调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以及调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6.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8月7日(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阳春市人防大厦10楼团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卓小琳,办公电话:0662-7711292。

3.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报考,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二)资格审查

接收报名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审查,初审合格,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1.笔试。笔试开考人数至少3名,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选调人数从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2026年8月8日上午9:30-11:30;地点:阳春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市环城中路80号)。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需在面试人选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提交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不设置最低开考人数,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体检不合格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为考察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由我委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阅社会信用记录等。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影响调动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调动资格,并根据需要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公示等相关事项将通过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和阳春青年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公开选调对报考者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公告由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负责解释,接受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未尽事宜可向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咨询。咨询电话:0662-7711292。

附件: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下属阳春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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