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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陕西商洛市水利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9人公告

2026-07-29 10:36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9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2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全面加强稳就业举措,促进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商洛市就业援助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商洛市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9名,主要用于商洛市中心城区“2+7”水生态修复公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公园基础设施维护抢修及城区河道水面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商洛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并经商洛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脱贫户);

3.性别不限,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清扫保洁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4.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遵纪守法,自愿从事一线工作;

6.接受管理,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7.身体、心理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以下人员不列为招聘对象:

1.曾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聘用与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合格者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每年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

2.工资待遇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工作,并严格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加强监督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频道(网址:https://www.shangluo.gov.cn/rsj/index.htm)、商洛市水利局部门频道(网址:https://www.shangluo.gov.cn/slj/)共同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至8月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商洛市城区河道与灌区管理站(商洛市商州区李塬桥东南河堤50米河灌站三楼)。

3.咨询电话:

市水利局:李遥尧 0914-2258771

市就业局:李鹏飞 0914-2324672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5.提交报名资料: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2)《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7页需加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均不予退还。

6.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应聘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三)招聘方式

1.考试考核:根据《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确定体检人员: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商洛市水利局安排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等情况。有条件时可查阅个人档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商洛市人社局、商洛市水利局共同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就业创业证号等情况。公示期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过程中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的;

(2)未按规定参加考试考核的;

(3)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

(4)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附件:《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

商洛市水利局 商洛市就业管理局

2026年7月29日

为全面加强稳就业举措,促进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商洛市就业援助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商洛市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9名,主要用于商洛市中心城区“2+7”水生态修复公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公园基础设施维护抢修及城区河道水面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商洛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并经商洛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脱贫户);

3.性别不限,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清扫保洁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4.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遵纪守法,自愿从事一线工作;

6.接受管理,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7.身体、心理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以下人员不列为招聘对象:

1.曾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聘用与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合格者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每年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

2.工资待遇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工作,并严格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加强监督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频道(网址:https://www.shangluo.gov.cn/rsj/index.htm)、商洛市水利局部门频道(网址:https://www.shangluo.gov.cn/slj/)共同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至8月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商洛市城区河道与灌区管理站(商洛市商州区李塬桥东南河堤50米河灌站三楼)。

3.咨询电话:

市水利局:李遥尧 0914-2258771

市就业局:李鹏飞 0914-2324672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5.提交报名资料: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2)《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7页需加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均不予退还。

6.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应聘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三)招聘方式

1.考试考核:根据《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确定体检人员: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商洛市水利局安排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等情况。有条件时可查阅个人档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商洛市人社局、商洛市水利局共同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就业创业证号等情况。公示期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过程中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的;

(2)未按规定参加考试考核的;

(3)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

(4)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附件:《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

商洛市水利局 商洛市就业管理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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