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6年四川社区工作者笔试备考资料包
2026年四川社区工作者笔试备考资料包
2026-07-30 17:25来源:宜宾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三江人才网
共13个职位,招49人。
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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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 职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招录人数 | 职位匹配 | 职位详情 | 对比 |
|---|---|---|---|---|---|---|
| 长宁镇 | 社区综合岗 | 四川 -宜宾市 | 1 | 职位详情 | ||
| 龙头镇 | 社区综合岗 | 四川 -宜宾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双河镇 | 社区综合岗(岗位一) | 四川 -宜宾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双河镇 | 社区综合岗(岗位二) | 四川 -宜宾市 | 1 | 职位详情 | ||
| 双河镇 | 社区综合岗(岗位三) | 四川 -宜宾市 | 1 | 职位详情 | ||
| 铜鼓镇 | 社区综合岗(岗位一) | 四川 -宜宾市 | 1 | 职位详情 | ||
| 铜鼓镇 | 社区综合岗(岗位二) | 四川 -宜宾市 | 1 | 职位详情 | ||
| 长宁镇 | 社区专职网格岗 | 四川 -宜宾市 | 6 | 职位详情 | ||
| 长宁镇 | 社区专职网格岗(岗位二) | 四川 -宜宾市 | 6 | 职位详情 | ||
| 长宁镇 | 社区专职网格岗(岗位三) | 四川 -宜宾市 | 7 | 职位详情 | ||
| 长宁镇 | 社区专职网格岗(岗位四) | 四川 -宜宾市 | 8 | 职位详情 | ||
| 长宁镇 | 社区专职网格岗(岗位五) | 四川 -宜宾市 | 8 | 职位详情 | ||
| 长宁镇 | 社区专职网格岗(岗位六) | 四川 -宜宾市 | 7 | 职位详情 |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中共宜宾市委社会工作部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宾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宜社工〔2025〕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长宁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共49名(社区综合岗7名、社区专职网格岗42名),具体岗位见《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8.长宁县在岗的社区工作者;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结束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
三、开考比例
本次岗位公开招聘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确有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按程序对该岗位作相应调减或取消,但调减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岗位,在征得报考该岗位人员同意后,由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9:00至2026年8月10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按网络提示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20kb—30kb的JPG格式近期标准免冠照片,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信息,及时查看审核是否通过。如照片和本人差异过大引发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后果的,责任由本人自负。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等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网络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复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加分审核。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类别一:对社工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此处所称“社工专业”是指博硕研究生、本科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专科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或社区管理与服务),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类别二:对获得高级社工师、社工师和助理社工师资格证的,笔试折合成绩分别加2分、1分、0.5分。类别三:在长宁县范围内社区中曾担任过网格员职务且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满2周年以上的,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满3周年的,笔试折合成绩加2分;满4周年的,笔试折合成绩加3分;满5周年及以上的,笔试折合成绩加4分。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非同类别加分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26年8月12日至8月13日(9:00至12:00,14:30至17:00),自行到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116号,县人民政府四楼408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在加分审核时务必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任职及考核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任职证明材料(注明所属社区和聘用时间段)、考核结果文件或者证明材料需任职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加分情况将于笔试前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必于2026年8月15日12:00至8月18日9:00自行在报名网站按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逾期不打印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理论知识测试》,采用书面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理论知识测试》×50%+政策加分。
3.资格复审
(1)考生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9月1日至9月2日(9:00至12:00,14:30至17:00)。资格复审地点: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116号,县人民政府四楼408室)
(2)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资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符合报考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工)委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需注明是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不能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证件和证明等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两次。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规定的递补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程序,并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报考人员政治素养、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得分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政策加分分值还相同的,则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予以公布。
2.体检相关规定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审核确认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由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组织,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社区所在乡镇参与,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审核确认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经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由相关乡镇党委研究作出聘用决定。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按有关规定与社区所在乡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公开招聘的社区综合岗待遇按长宁县现行社区综合岗待遇标准执行;社区专职网格岗待遇不低于原社区专职网格员待遇。
(二)管理。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六、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调剂、加分、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由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786163
报名故障咨询电话:0831-8247222
附件:
2.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现场资格复审用)
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
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中共宜宾市委社会工作部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宾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宜社工〔2025〕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长宁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共49名(社区综合岗7名、社区专职网格岗42名),具体岗位见《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8.长宁县在岗的社区工作者;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结束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
三、开考比例
本次岗位公开招聘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确有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按程序对该岗位作相应调减或取消,但调减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岗位,在征得报考该岗位人员同意后,由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9:00至2026年8月10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按网络提示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20kb—30kb的JPG格式近期标准免冠照片,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信息,及时查看审核是否通过。如照片和本人差异过大引发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后果的,责任由本人自负。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等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网络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复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加分审核。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类别一:对社工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此处所称“社工专业”是指博硕研究生、本科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专科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或社区管理与服务),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类别二:对获得高级社工师、社工师和助理社工师资格证的,笔试折合成绩分别加2分、1分、0.5分。类别三:在长宁县范围内社区中曾担任过网格员职务且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满2周年以上的,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满3周年的,笔试折合成绩加2分;满4周年的,笔试折合成绩加3分;满5周年及以上的,笔试折合成绩加4分。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非同类别加分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26年8月12日至8月13日(9:00至12:00,14:30至17:00),自行到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116号,县人民政府四楼408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在加分审核时务必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任职及考核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任职证明材料(注明所属社区和聘用时间段)、考核结果文件或者证明材料需任职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加分情况将于笔试前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必于2026年8月15日12:00至8月18日9:00自行在报名网站按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逾期不打印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理论知识测试》,采用书面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理论知识测试》×50%+政策加分。
3.资格复审
(1)考生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9月1日至9月2日(9:00至12:00,14:30至17:00)。资格复审地点: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116号,县人民政府四楼408室)
(2)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资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符合报考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工)委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需注明是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不能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证件和证明等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两次。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规定的递补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程序,并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报考人员政治素养、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得分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政策加分分值还相同的,则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予以公布。
2.体检相关规定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审核确认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由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组织,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社区所在乡镇参与,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审核确认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经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由相关乡镇党委研究作出聘用决定。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按有关规定与社区所在乡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公开招聘的社区综合岗待遇按长宁县现行社区综合岗待遇标准执行;社区专职网格岗待遇不低于原社区专职网格员待遇。
(二)管理。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六、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调剂、加分、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由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786163
报名故障咨询电话:0831-8247222
附件:
2.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现场资格复审用)
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
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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