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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四川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2026-08-05 14:48来源:新都区人民检察院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05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专业技术B岗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诚信,吃苦耐劳;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服从安排,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3.具有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4.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1991年8月5日至2008年8月5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6.同等条件下取得A类法律资格证书者可优先录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8.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3)其他能够证明个人专业技能能力的材料,如A类法律资格证书。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将以上材料扫描或拍照成jpg格式,以“姓名+电话号码”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1877453299@qq.com。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5日—8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考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将在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告栏公示。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明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50%。笔试招聘数与应考人员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时政基本知识、言语理解、文字表达、逻辑思维、申论(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此次招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此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前将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面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将网络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检察院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动放弃面试的,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及格分。

资格复审、考试时间等均在“新都招聘网”微信公众号、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告栏发布,考生未参加其中任一环节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四)体检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由考生自行前往区级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报考者对当日、当场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查询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新都招聘网”微信公众号、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报考者自动放弃等情况形成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1次。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具体工资待遇和管理,按照本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8-83991012,咨询电话:028-83012276;

六、其他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均通过“新都招聘网”微信公众号、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官网统一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考试致丧失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附件:

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专业目录.docx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8月5日

 

根据工作需要,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专业技术B岗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诚信,吃苦耐劳;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服从安排,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3.具有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4.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1991年8月5日至2008年8月5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6.同等条件下取得A类法律资格证书者可优先录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8.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3)其他能够证明个人专业技能能力的材料,如A类法律资格证书。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将以上材料扫描或拍照成jpg格式,以“姓名+电话号码”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1877453299@qq.com。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5日—8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考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将在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告栏公示。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明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50%。笔试招聘数与应考人员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时政基本知识、言语理解、文字表达、逻辑思维、申论(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此次招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此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前将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面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将网络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检察院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动放弃面试的,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及格分。

资格复审、考试时间等均在“新都招聘网”微信公众号、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告栏发布,考生未参加其中任一环节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四)体检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由考生自行前往区级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报考者对当日、当场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查询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新都招聘网”微信公众号、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报考者自动放弃等情况形成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1次。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具体工资待遇和管理,按照本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8-83991012,咨询电话:028-83012276;

六、其他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均通过“新都招聘网”微信公众号、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官网统一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考试致丧失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附件:

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专业目录.docx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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