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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安徽合肥市庐江县选调中学教师80人公告

2026-08-10 20:26来源:庐江县人民政府

共招80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10日

  • 2

    报名时间

    08月11日-08月13日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08月15日

  • 5

    笔试时间

    08月16日-08月16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经会议研究同意,庐江县部分高中和城区初中选调80名中学教师,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中学教师计划共80名。其中,部分高中30名、城区初中5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一)高中教师选调范围

1.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庐江第三中学选调范围为:全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部分农村高中选调范围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城区初中教师选调范围

全县城区小学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6.在本完职中、镇中心学校任教满3年(时间计算到2026年9月30日,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需满6年,县外选调在我县农村学校任教需满5年),且近三个学年度均需达到本校教师平均工作量;

7.近3年年度考核(2023-2025年度)达到合格及以上档次(涉及试用期考核的,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

8.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①不符合选调条件的;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处分期未满或者影响期未满的;③近3学年内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④存在违规不在岗情形的;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⑥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考试、资格复审、考察、公示、择校、调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lj.pzhl.net),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9:00至8月13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8月13日18:00前可随时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13日18:00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13日22:00前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45元/人的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须达到N+1(N为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6年8月14日10:00-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退回所缴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一科,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2026年8月16日(星期日)上午8:30-10:00。

报考人员可于8月15日9:00后通过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费用缴纳和《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全日制学历高、参加工作时间早的顺序确定(下同)。若考生上述条件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每个岗位在每所学校选调人数不得超过2人,如超过2人入围,按所在学校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公告。资格复审依据选调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考生网络报名时所填的信息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介绍信(样式附后)、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凡与选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从同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审核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量、在岗履职情况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至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择校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用的,由考生根据选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择校或办理确认手续。

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不按时参加择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择校等环节主动放弃或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缺额的,从同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七)调动聘用

择校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选调人选必须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与新聘学校重新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选调人选尚在我县最低服务期内的,须在新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补齐未满服务期。

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新任教学校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该校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

选调人选在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工作人员以及学校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

(一)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1-87330833(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二)本公告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庐江县2026年公开选调中学教师岗位表

2.介绍信(模板)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8月10日

经会议研究同意,庐江县部分高中和城区初中选调80名中学教师,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中学教师计划共80名。其中,部分高中30名、城区初中5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一)高中教师选调范围

1.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庐江第三中学选调范围为:全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部分农村高中选调范围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城区初中教师选调范围

全县城区小学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6.在本完职中、镇中心学校任教满3年(时间计算到2026年9月30日,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需满6年,县外选调在我县农村学校任教需满5年),且近三个学年度均需达到本校教师平均工作量;

7.近3年年度考核(2023-2025年度)达到合格及以上档次(涉及试用期考核的,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

8.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①不符合选调条件的;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处分期未满或者影响期未满的;③近3学年内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④存在违规不在岗情形的;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⑥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考试、资格复审、考察、公示、择校、调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lj.pzhl.net),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9:00至8月13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8月13日18:00前可随时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13日18:00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13日22:00前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45元/人的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须达到N+1(N为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6年8月14日10:00-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退回所缴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一科,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2026年8月16日(星期日)上午8:30-10:00。

报考人员可于8月15日9:00后通过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费用缴纳和《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全日制学历高、参加工作时间早的顺序确定(下同)。若考生上述条件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每个岗位在每所学校选调人数不得超过2人,如超过2人入围,按所在学校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公告。资格复审依据选调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考生网络报名时所填的信息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介绍信(样式附后)、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凡与选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从同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审核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量、在岗履职情况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至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择校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用的,由考生根据选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择校或办理确认手续。

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不按时参加择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择校等环节主动放弃或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缺额的,从同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七)调动聘用

择校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选调人选必须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与新聘学校重新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选调人选尚在我县最低服务期内的,须在新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补齐未满服务期。

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新任教学校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该校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

选调人选在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工作人员以及学校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

(一)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1-87330833(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二)本公告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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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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