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重庆事业单位招聘-5年试题汇总【D类教师岗位】
2026重庆事业单位招聘-5年试题汇总【D类教师岗位】
2026-08-10 20:55来源: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89人。
08月10日
08月18日-08月19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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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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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计划”教师、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1.面向潼南区202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特岗计划”教师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
2.面向我市为潼南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6年应届毕业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
3.面向我市为潼南区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6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4.面向我市为潼南区乡镇卫生院培养的2026年应届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5.面向潼南区籍(即高考时生源地为重庆市潼南区)2026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报名应聘本公告招聘岗位时,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已完成拟聘公示程序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7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等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其中,2026届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等。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将于2026年服务期满的潼南区“特岗计划”教师可先报名参考,如在2026年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满但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填报的相应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考试入口”—“重庆市潼南区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特岗计划’教师、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栏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在“上传资料”栏上传报考资格佐证材料。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9:00—8月19日9:00。
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进行报名。“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特岗计划”教师原则上只能报考原服务学校的教师招聘岗位。
(二)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报考条件及其佐证材料开展资格初审。其中,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主管部门或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6年8月19日14: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四)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应在2026年8月20日9:00—12: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招聘方明确的其他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到以下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1.教育类岗位:重庆市潼南区教委六楼会议室(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93号)。
2.卫生类岗位: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四楼会议室(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42号)。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全部进入面试,最低可按1:1比例开展面试。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量化考核(仅限市属高校公费师范生)
由潼南区教委于8月21日9:00—12:00,对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进行量化考核。
根据考生本人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大学期间学分平均绩点,折算出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其折算公式如下:
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个位数基准分+平均绩点小数点后两位数×10。
其中,平均绩点个位数是“1”的,基准分为6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2”的,基准分为7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3”的,基准分为8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4”的,基准分为90分。
六、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面试由潼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暂定于2026年8月22日(星期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一)公费师范生、“特岗计划”教师
面试项目为试讲+综合面试,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情况,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
(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
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
(三)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市属高校公费师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25%+大学期间学业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
2.部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特岗计划”教师:
考试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选岗、体检和考察
(一)选岗
需选岗的岗位,考试考核结束后,按“选岗组别”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本人选择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教育系统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试讲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先后顺序确定选岗顺序,若仍然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医疗卫生系统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规则先行选岗。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若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二)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潼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最新要求等,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潼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须待服务期满考核结论出具后开展考察,若考察中发现报考人员服务期满考核结论为不合格,则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认证材料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满方能交流调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订立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附件1载明的联系电话。
(二)本公告由潼南区人力社保局、潼南区教委、潼南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潼南区教委人事科:023-44576128;潼南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023-81656649;潼南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23-4459078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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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潼南区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特岗计划”教师、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计划”教师、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1.面向潼南区202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特岗计划”教师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
2.面向我市为潼南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6年应届毕业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
3.面向我市为潼南区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6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4.面向我市为潼南区乡镇卫生院培养的2026年应届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5.面向潼南区籍(即高考时生源地为重庆市潼南区)2026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报名应聘本公告招聘岗位时,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已完成拟聘公示程序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7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等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其中,2026届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等。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将于2026年服务期满的潼南区“特岗计划”教师可先报名参考,如在2026年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满但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填报的相应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考试入口”—“重庆市潼南区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特岗计划’教师、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栏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在“上传资料”栏上传报考资格佐证材料。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9:00—8月19日9:00。
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进行报名。“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特岗计划”教师原则上只能报考原服务学校的教师招聘岗位。
(二)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报考条件及其佐证材料开展资格初审。其中,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主管部门或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6年8月19日14: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四)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应在2026年8月20日9:00—12: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招聘方明确的其他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到以下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1.教育类岗位:重庆市潼南区教委六楼会议室(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93号)。
2.卫生类岗位: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四楼会议室(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42号)。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全部进入面试,最低可按1:1比例开展面试。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量化考核(仅限市属高校公费师范生)
由潼南区教委于8月21日9:00—12:00,对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进行量化考核。
根据考生本人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大学期间学分平均绩点,折算出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其折算公式如下:
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个位数基准分+平均绩点小数点后两位数×10。
其中,平均绩点个位数是“1”的,基准分为6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2”的,基准分为7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3”的,基准分为8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4”的,基准分为90分。
六、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面试由潼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暂定于2026年8月22日(星期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一)公费师范生、“特岗计划”教师
面试项目为试讲+综合面试,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情况,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
(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
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
(三)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市属高校公费师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25%+大学期间学业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
2.部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特岗计划”教师:
考试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选岗、体检和考察
(一)选岗
需选岗的岗位,考试考核结束后,按“选岗组别”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本人选择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教育系统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试讲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先后顺序确定选岗顺序,若仍然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医疗卫生系统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规则先行选岗。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若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二)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潼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最新要求等,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潼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须待服务期满考核结论出具后开展考察,若考察中发现报考人员服务期满考核结论为不合格,则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认证材料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满方能交流调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订立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附件1载明的联系电话。
(二)本公告由潼南区人力社保局、潼南区教委、潼南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潼南区教委人事科:023-44576128;潼南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023-81656649;潼南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23-4459078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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