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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朝阳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212人公告

2026-08-20 10:10来源:平安朝阳

共18个职位,招212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2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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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公安局 留置看护支队(十八) 辽宁 11 职位详情

依据《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经市政府批准,朝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212名。其中:男性168名,女性44名。具体招聘岗位(岗位代码)及数量详见《2026年朝阳市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三十五周岁〔1991年8月20日至2008年8月20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取得的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20日。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在笔试中予以加分: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加10分);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5分);

3.见义勇为人员(加10分);

4.公安类或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加5分);

5.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加5分)。

以上加分项取符合条件的最高一项,不重复累加,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三、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警为非人民警察和非事业编人员身份,聘用期间薪酬按照《朝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2916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朝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评定层级,发放对应层级工资,根据平时考核(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工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全部为勤务岗位辅警,招聘程序调整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及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oyang.gov.cn/)、“朝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gaj.chaoyang.gov.cn/)和朝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朝阳”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需在现场报名前登录“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朝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2026年朝阳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和《朝阳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考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8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报名地点:朝阳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朝阳市龙城区竹林路五段45号,朝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院内)。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现金)。

5.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整、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缩减或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报考者。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改报仅限一次,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招聘报名期间,每日发布各岗位报名人数统计情况,相关数据请持续关注官方发布平台。报名人数仅作报考参考,敬请广大报考人员理性选择应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报名登记表需电子版打印,手写无效)。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白底或蓝底)。

2.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所用证件一致)、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

3.银行部门出具的近12个月《个人信用报告》1份。

4.拟申请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还需要提供以下具体证明材料: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需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书及遗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供相关荣誉奖励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公安类或法学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需提供配偶人民警察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相关证件原件返还报考者,复印件留存备查。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具有相应条件或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未填写联系方式、填写不准确及提供联系方式无人应答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2)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所在的直接相关部门,或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四)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为达标淘汰制,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细则》执行。

1.测试项目和标准:

2.测评方法:

(1)10米×4往返跑

测评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推倒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推倒木块,再跑回S2推倒另一木块,最后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推倒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2)纵跳摸高

测评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戴手套等其他物品;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3)1000米(800米)跑

测评方法: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一次。受测者统一采用站立式起跑姿势,在起跑线外听到发令信号时开始起跑,跑完1000米(800米)越过终点线视为完成测试。

注意事项:测试时有抢跑、出发时脚踩线、途中跑时超越或踩踏最内侧跑道线等情况,不计取成绩。

3.结果规则:所有项目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直接淘汰,不再参加笔试及后续全部招聘环节。体能测试只组织一次,不安排补测、缓测、复测,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到场参加测试,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考生参加测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签署《体能测试安全风险告知书》,自备运动鞋、运动服。自身评估身体状况,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不建议参加测试,如参加测试,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

5.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官方平台公示,取得参加笔试资格。体能测试环节不进行递补。

(五)笔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笔试。

2.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安工作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一套试卷,均为客观题型,满分100分(行政能力测验70分、公安基础知识30分),笔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通知将通过官方平台发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官网相关公告。

4.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与报名所使用证件一致)、《准考证》、钢笔或碳素笔、2B铅笔及橡皮。

5.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对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六)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含加分)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综合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心理素质测试、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心理素质测试、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笔试考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心理素质测试、体检人选,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试、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占50%,权重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1.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心理素质测试采用广泛认可和使用的测试标准进行,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状态、职业适应性等方面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满足的各项要求,筛查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应聘人员。测试结果当场公布;如有单项异常者,需进一步访谈。根据测试结果及访谈结论,确定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

2.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机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人民警察特殊标准项目不予复检。

(八)考察(政审)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人选。考察(政审)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程序执行。考察(政审)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九)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朝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与朝阳市公安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新聘用辅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结束前对新聘用的辅警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果与试用期考核挂钩,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单位或工作岗位。

被聘用人员应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由朝阳市公安局会同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开展,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未依法履行职责,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测、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填报的信息与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如实填报情况、弄虚作假、不服从指挥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业务,广大应聘人员应注意鉴别以辅警招聘为名谎称拥有“内部招录名额、内部推荐资格”、伪造辅警招聘“内部资料、考试题库”、虚构“指定培训机构、内部培训课程”等骗取钱财或通过设立与官方网站相似的虚假招聘网站或APP,发送含木马病毒的招聘链接实施电信诈骗等行为,谨防上当受骗。对招聘工作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和个人,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二)此公告发布后,考生要密切关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oyang.gov.cn/)、“朝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gaj.chaoyang.gov.cn/)和“朝阳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平台,各招聘环节信息均以官方平台发布为准,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

(三)联系方式

报名政策条件咨询电话:0421--2623525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朝阳市公安局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0日

附件:内含《2026年朝阳市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报名登记表》《承诺书》

依据《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经市政府批准,朝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212名。其中:男性168名,女性44名。具体招聘岗位(岗位代码)及数量详见《2026年朝阳市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三十五周岁〔1991年8月20日至2008年8月20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取得的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20日。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在笔试中予以加分: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加10分);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5分);

3.见义勇为人员(加10分);

4.公安类或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加5分);

5.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加5分)。

以上加分项取符合条件的最高一项,不重复累加,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三、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警为非人民警察和非事业编人员身份,聘用期间薪酬按照《朝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2916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朝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评定层级,发放对应层级工资,根据平时考核(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工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全部为勤务岗位辅警,招聘程序调整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及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oyang.gov.cn/)、“朝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gaj.chaoyang.gov.cn/)和朝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朝阳”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需在现场报名前登录“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朝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2026年朝阳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和《朝阳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考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8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报名地点:朝阳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朝阳市龙城区竹林路五段45号,朝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院内)。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现金)。

5.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整、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缩减或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报考者。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改报仅限一次,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招聘报名期间,每日发布各岗位报名人数统计情况,相关数据请持续关注官方发布平台。报名人数仅作报考参考,敬请广大报考人员理性选择应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报名登记表需电子版打印,手写无效)。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白底或蓝底)。

2.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所用证件一致)、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

3.银行部门出具的近12个月《个人信用报告》1份。

4.拟申请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还需要提供以下具体证明材料: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需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书及遗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供相关荣誉奖励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公安类或法学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需提供配偶人民警察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相关证件原件返还报考者,复印件留存备查。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具有相应条件或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未填写联系方式、填写不准确及提供联系方式无人应答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2)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所在的直接相关部门,或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四)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为达标淘汰制,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细则》执行。

1.测试项目和标准:

2.测评方法:

(1)10米×4往返跑

测评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推倒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推倒木块,再跑回S2推倒另一木块,最后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推倒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2)纵跳摸高

测评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戴手套等其他物品;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3)1000米(800米)跑

测评方法: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一次。受测者统一采用站立式起跑姿势,在起跑线外听到发令信号时开始起跑,跑完1000米(800米)越过终点线视为完成测试。

注意事项:测试时有抢跑、出发时脚踩线、途中跑时超越或踩踏最内侧跑道线等情况,不计取成绩。

3.结果规则:所有项目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直接淘汰,不再参加笔试及后续全部招聘环节。体能测试只组织一次,不安排补测、缓测、复测,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到场参加测试,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考生参加测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签署《体能测试安全风险告知书》,自备运动鞋、运动服。自身评估身体状况,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不建议参加测试,如参加测试,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

5.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官方平台公示,取得参加笔试资格。体能测试环节不进行递补。

(五)笔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笔试。

2.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安工作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一套试卷,均为客观题型,满分100分(行政能力测验70分、公安基础知识30分),笔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通知将通过官方平台发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官网相关公告。

4.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与报名所使用证件一致)、《准考证》、钢笔或碳素笔、2B铅笔及橡皮。

5.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对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六)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含加分)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综合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心理素质测试、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心理素质测试、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笔试考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心理素质测试、体检人选,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试、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占50%,权重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1.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心理素质测试采用广泛认可和使用的测试标准进行,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状态、职业适应性等方面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满足的各项要求,筛查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应聘人员。测试结果当场公布;如有单项异常者,需进一步访谈。根据测试结果及访谈结论,确定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

2.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机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人民警察特殊标准项目不予复检。

(八)考察(政审)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人选。考察(政审)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程序执行。考察(政审)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九)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朝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与朝阳市公安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新聘用辅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结束前对新聘用的辅警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果与试用期考核挂钩,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单位或工作岗位。

被聘用人员应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由朝阳市公安局会同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开展,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未依法履行职责,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测、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填报的信息与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如实填报情况、弄虚作假、不服从指挥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业务,广大应聘人员应注意鉴别以辅警招聘为名谎称拥有“内部招录名额、内部推荐资格”、伪造辅警招聘“内部资料、考试题库”、虚构“指定培训机构、内部培训课程”等骗取钱财或通过设立与官方网站相似的虚假招聘网站或APP,发送含木马病毒的招聘链接实施电信诈骗等行为,谨防上当受骗。对招聘工作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和个人,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二)此公告发布后,考生要密切关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oyang.gov.cn/)、“朝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gaj.chaoyang.gov.cn/)和“朝阳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平台,各招聘环节信息均以官方平台发布为准,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

(三)联系方式

报名政策条件咨询电话:0421--2623525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朝阳市公安局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0日

附件:内含《2026年朝阳市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报名登记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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