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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东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专业人才8人公告

2026-08-27 13:59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共8个职位,招8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2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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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南沙区人民医院、广州市南沙区中医医院、广州市南沙区妇幼保健院拟引进8名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沙区人民医院是区属规模最大的二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保定点医院、爱婴医院,肇庆医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医院位于大岗镇兴业路,16层全新综合住院大楼已投用,配备MRI、DSA、62排螺旋CT等高端诊疗设备。肝胆外科为区级重点专科,微创保胆技术全国知名;骨科、心血管内科为区级特色专科,建成国家级基层胸痛中心、广东省卒中中心、消化道出血快速救治通道。集临床诊疗、急危重症抢救、预防保健、教学科研、基层医疗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于一体,承担全区院感、病历质量质控管理工作。

南沙区中医医院是区内唯一二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珠江、黄阁两大院区,是广东省中医院协作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南沙120急救网络定点医院。该院开设内儿科、骨伤外科、妇产科、康复痛症科、治未病中心等特色科室;痛症科为广州市中医名科,设有4个省、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针灸、正骨、中药熏蒸、穴位贴敷等中医药适宜技术体系完善。以中西医结合为特色,兼顾常见病、慢性病、骨伤康复、妇科调理、治未病健康管理,同步承担全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层中医门诊业务指导、中医疫病防治等公共卫生职能,远期规划扩建为三甲标准现代化中医院。

南沙区妇幼保健院是区属公立二级甲等妇幼保健专科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获评爱婴医院、省级绩效考核A级机构。医院设南沙总院、红岭院区,是全区重症孕产妇、重症儿童两大救治中心,同时承担出生缺陷干预、婚前孕前保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导、全区妇幼机构业务培训等核心公共卫生职责。开设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科、产科、新生儿科、儿科、乳腺专科、中医科等完整妇幼专科,配备四维彩超、乳腺钼靶、新生儿重症监护等专业设备,面向全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保健、临床诊疗、计划生育、产后康复一体化服务,兼顾基础内科、外科综合诊疗功能。

二、岗位需求

本次拟引进医疗急需专业人才8名,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 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和年龄要求。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的申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引进的报名截止日。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6年8月27日至8月31日)。

2.公告发布网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

(https://www.gzns.gov.cn/zwgk/tzgg/index.html)(政务公开栏目下的通知公告板块)。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6年9月1日9:00至2026年9月20日18:00止。

2.报名材料(PDF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wjzhangyupei@gz.gov.cn84980709@NS3,包括以下材料:

(1)《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岗位相关的奖励荣誉证书、论文、科研成果证明及其他业绩成果代表作材料等。海外留学回国博士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

(3)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4.诚信要求

引进者应诚信报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需按要求制作并发送邮件,引进人员材料不齐全、不规范者,或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者,均不予以受理。

(三)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评价。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评价。

(四)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评审委员会票决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审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核评审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考核评价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引进岗位与考察对象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其他考核人员:

1.引进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工资待遇按南沙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引进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和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引进人才伪造相关证书证件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作弊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引进工作公正合理性的不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后续相关手续的参与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引进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等级高于引进岗位等级的,如被录用,均按引进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和省、市有关规定聘用。引进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考核评价、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评价、体检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不得拒绝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报名及参加考核评价;

(二)实事求是,公正公平考察报名者;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被考核者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考核评价工作。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1685034,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4987360

点击查看>>>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专业岗位表.xlsx

附件2.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27日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南沙区人民医院、广州市南沙区中医医院、广州市南沙区妇幼保健院拟引进8名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沙区人民医院是区属规模最大的二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保定点医院、爱婴医院,肇庆医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医院位于大岗镇兴业路,16层全新综合住院大楼已投用,配备MRI、DSA、62排螺旋CT等高端诊疗设备。肝胆外科为区级重点专科,微创保胆技术全国知名;骨科、心血管内科为区级特色专科,建成国家级基层胸痛中心、广东省卒中中心、消化道出血快速救治通道。集临床诊疗、急危重症抢救、预防保健、教学科研、基层医疗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于一体,承担全区院感、病历质量质控管理工作。

南沙区中医医院是区内唯一二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珠江、黄阁两大院区,是广东省中医院协作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南沙120急救网络定点医院。该院开设内儿科、骨伤外科、妇产科、康复痛症科、治未病中心等特色科室;痛症科为广州市中医名科,设有4个省、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针灸、正骨、中药熏蒸、穴位贴敷等中医药适宜技术体系完善。以中西医结合为特色,兼顾常见病、慢性病、骨伤康复、妇科调理、治未病健康管理,同步承担全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层中医门诊业务指导、中医疫病防治等公共卫生职能,远期规划扩建为三甲标准现代化中医院。

南沙区妇幼保健院是区属公立二级甲等妇幼保健专科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获评爱婴医院、省级绩效考核A级机构。医院设南沙总院、红岭院区,是全区重症孕产妇、重症儿童两大救治中心,同时承担出生缺陷干预、婚前孕前保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导、全区妇幼机构业务培训等核心公共卫生职责。开设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科、产科、新生儿科、儿科、乳腺专科、中医科等完整妇幼专科,配备四维彩超、乳腺钼靶、新生儿重症监护等专业设备,面向全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保健、临床诊疗、计划生育、产后康复一体化服务,兼顾基础内科、外科综合诊疗功能。

二、岗位需求

本次拟引进医疗急需专业人才8名,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 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和年龄要求。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的申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引进的报名截止日。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6年8月27日至8月31日)。

2.公告发布网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

(https://www.gzns.gov.cn/zwgk/tzgg/index.html)(政务公开栏目下的通知公告板块)。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6年9月1日9:00至2026年9月20日18:00止。

2.报名材料(PDF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wjzhangyupei@gz.gov.cn84980709@NS3,包括以下材料:

(1)《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岗位相关的奖励荣誉证书、论文、科研成果证明及其他业绩成果代表作材料等。海外留学回国博士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

(3)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4.诚信要求

引进者应诚信报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需按要求制作并发送邮件,引进人员材料不齐全、不规范者,或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者,均不予以受理。

(三)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评价。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评价。

(四)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评审委员会票决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审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核评审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考核评价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引进岗位与考察对象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其他考核人员:

1.引进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工资待遇按南沙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引进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和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引进人才伪造相关证书证件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作弊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引进工作公正合理性的不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后续相关手续的参与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引进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等级高于引进岗位等级的,如被录用,均按引进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和省、市有关规定聘用。引进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考核评价、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评价、体检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不得拒绝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报名及参加考核评价;

(二)实事求是,公正公平考察报名者;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被考核者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考核评价工作。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1685034,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498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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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专业岗位表.xlsx

附件2.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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