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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重庆市涪陵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26-08-31 10:22来源: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3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涪农委发〔2026〕32号)文件要求,2026年度我区将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现面向社会招聘特聘防疫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区共招聘特聘防疫员2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较高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有高度责任心、服务意识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能够常态化深入养殖基地开展一线技术服务,胜任重大动物疫病采样、检测等技术工作。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动物疫病防控等专业工作5年以上。

5.熟悉动物疫病采样和实验室检测操作流程,能独立完成采样、ELISA、荧光PCR等重大动物疫病检测项目者优先。

6.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服务期内的防疫员不纳入特聘防疫员招募范围。

三、岗位职责

1.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监测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及交接工作。

2.承担兽医实验室日常检测任务,熟练运用ELISA、PCR等检测技术,完成抗体及病原学检测。

3.负责检测数据的整理、分析与报告编制,及时上报检测结果。

4.配合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普查、流行病学调查及免疫效果监测抽样工作。

5.为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协助解决防疫技术问题。

6.按要求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填报工作动态与服务成效。

7.完成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四、招聘范围

面向全区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的,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涪陵区特聘防疫员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至9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何莹(023-85688573)。

2.技能考核。本次技能考核采取“面试+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及实验室实际操作能力。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40分,现场操作考核占60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现场操作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3.研究公示。根据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总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顺序增补。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技术服务协议期满自动解除其特聘防疫员聘用工作。

六、工作考核

特聘防疫员按照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日常台账、实地核查、农户评价、工作成效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防疫员进行绩效考核,以季度为考核周期,据实发放补助。

附件下载: 特聘防疫员申请表.docx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涪农委发〔2026〕32号)文件要求,2026年度我区将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现面向社会招聘特聘防疫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区共招聘特聘防疫员2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较高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有高度责任心、服务意识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能够常态化深入养殖基地开展一线技术服务,胜任重大动物疫病采样、检测等技术工作。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动物疫病防控等专业工作5年以上。

5.熟悉动物疫病采样和实验室检测操作流程,能独立完成采样、ELISA、荧光PCR等重大动物疫病检测项目者优先。

6.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服务期内的防疫员不纳入特聘防疫员招募范围。

三、岗位职责

1.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监测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及交接工作。

2.承担兽医实验室日常检测任务,熟练运用ELISA、PCR等检测技术,完成抗体及病原学检测。

3.负责检测数据的整理、分析与报告编制,及时上报检测结果。

4.配合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普查、流行病学调查及免疫效果监测抽样工作。

5.为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协助解决防疫技术问题。

6.按要求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填报工作动态与服务成效。

7.完成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四、招聘范围

面向全区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的,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涪陵区特聘防疫员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至9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何莹(023-85688573)。

2.技能考核。本次技能考核采取“面试+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及实验室实际操作能力。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40分,现场操作考核占60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现场操作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3.研究公示。根据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总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顺序增补。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技术服务协议期满自动解除其特聘防疫员聘用工作。

六、工作考核

特聘防疫员按照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日常台账、实地核查、农户评价、工作成效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防疫员进行绩效考核,以季度为考核周期,据实发放补助。

附件下载: 特聘防疫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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