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主管部门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工作单位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职位信息
职位代码 |
25020221 |
职位名称 |
法官检察官助理类/二级助理及以下 |
职位简介 |
在法官指导下完成审判辅助性工作;经试用期考核合格,任命为法官助理;因工作需要,法官助理可代行书记员职责。 |
考试类别 |
公务员(B类) |
招录人数 |
15 |
报考条件
本科专业 |
法学类 |
研究生专业 |
法学类,法律(法学) |
学历要求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硕士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身份要求 |
不限 |
专业类别 |
政法 |
其他条件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获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类证书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证书;或报名时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均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条件。具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
其他信息
备注
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均可,本科专业需法学类(0301);法官助理需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学专业优先。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都需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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