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工作单位 |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
| 工作地点 |
青岛市市南区 |
省份 |
山东 |
职位信息
| 职位代码 |
13730021004000001 |
职位名称 |
法官助理职位 |
| 职位属性 |
普通职位 |
职位简介 |
从事审判辅助相关工作 |
| 职位类别 |
法官助理职位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 本科专业 |
法学类(法学专业) |
研究生专业 |
法学一级学科(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学科),法律专业学位 |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以上 |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基层工作年限 |
无限制 |
身份要求 |
不限 |
| 户籍或生源地 |
无限制 |
其他信息
| 访问人数 |
1 |
职位性质 |
公务员 |
| 公共科目笔试类别 |
B类 |
是否需要专业科目考试 |
否 |
| 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
否 |
是否差额考察 |
否 |
| 是否组织心理素质测评 |
否 |
是否执行特殊体检标准 |
否 |
| 咨询电话1 |
0532-88973011 |
咨询电话2 |
0532-82978120 |
备注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2.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要求详见山东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4.相关条件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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