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工作单位 |
昌乐县人民法院 |
| 工作地点 |
潍坊市昌乐县 |
省份 |
山东 |
| 地市 |
潍坊市 |
职位信息
| 职位代码 |
13707017013000004 |
职位名称 |
综合文秘职位C |
| 职位属性 |
普通职位 |
职位简介 |
从事新闻宣传工作。 |
| 职位类别 |
法院系统司法行政职位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 本科专业 |
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专业。 |
研究生专业 |
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新闻学二级学科)、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广播电视艺术学、播音主持艺术学、电影制作学、影视管理学二级学科)。 |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以上 |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身份要求 |
不限 |
户籍或生源地 |
无限制 |
其他信息
| 职位性质 |
公务员 |
公共科目笔试类别 |
B类 |
|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无限制 |
是否需要专业科目考试 |
否 |
| 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
否 |
是否差额考察 |
否 |
| 是否组织心理素质测评 |
否 |
是否执行特殊体检标准 |
否 |
| 咨询电话1 |
0536-8189130 |
咨询电话2 |
0536-8189091 |
备注
1.具有2年及以上媒体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掌握新媒体和音视频制作软件,有丰富的新闻宣传和新媒体运营经验。2.其他要求详见山东省法院系统招录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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