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工作单位 |
岱岳区人民法院 |
| 工作地点 |
泰安市岱岳区 |
省份 |
山东 |
| 地市 |
泰安市 |
职位信息
| 职位代码 |
13709021004000006 |
职位名称 |
综合文字职位 |
| 职位属性 |
普通职位 |
职位简介 |
从事机关公文起草及相关文秘工作
|
| 职位类别 |
法院系统司法行政职位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 研究生专业 |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秘书学与应用写作学二级学科),含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
学历要求 |
研究生 |
| 学位要求 |
硕士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 性别要求 |
不限 |
身份要求 |
应届高校毕业生 |
| 户籍或生源地 |
无限制 |
其他信息
| 访问人数 |
2 |
职位性质 |
公务员 |
| 公共科目笔试类别 |
B类 |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无限制 |
| 是否需要专业科目考试 |
否 |
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
否 |
| 是否差额考察 |
否 |
是否组织心理素质测评 |
否 |
| 是否执行特殊体检标准 |
否 |
咨询电话1 |
0538-6997510 |
| 咨询电话2 |
0538-6986070 |
备注
1.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材料写作水平;2.本科阶段应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专业)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以上1、2相关条件请在报名表中注明3.其他要求详见2025年度山东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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