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疆事业单位-精选题集
新疆事业单位-精选题集
主管部门 | 新疆农业大学 | 工作单位 |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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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新疆 |
职位名称 | 高校教师 | 职位简介 | 师资博士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专任教师:承担教学科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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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类别 | 师资博士后/专任教师 | 编制类别 | 事业单位 |
招录人数 | 2 |
专业要求 | 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土工程 | 学历要求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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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 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放宽) |
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含待遇(请详细填写) | 一、博士后:1.年薪18万,支持期间2年;2.在站期间博士后导师支持一定科研经费;3.在站期间享受参照在职在编教师享受教工餐、称评审、周转房及子女入学入托等;4.在站期间取得的高水平业绩参照“教学科研创新奖励”办法进行奖励;5.出站考核优秀奖励4万元;6.出站考核优秀且留校的,发放40万安家费;获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等同类同级国家博士后专项经费资助的留校博士后留校的提供一次性安家费50万元。二、高层次人才:1.A类:一次性安家费50万元(免税),无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享受校内副教授(专技七级)津贴待遇,期限不超过三年;B类:一次性安家费40万元(免税),无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享受校内副教授(专技七级)津贴待遇,期限不超过三年;C类:一次性安家费20万元(免税),无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享受校内讲师最高级(专技八级)津贴待遇,期限不超过三年;2.科研启动经费: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其中自然科学为20万元和10万元,人文社科为10万元和5万元。同时可依托我校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人才项目;3.子女入学:子女可就读我校附属中学(含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4.其他支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周转房或职工宿舍等;5.自治区编制 | 座机 | 0991-8762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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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32218723@qq.com | 招聘监督电话 | 1899793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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