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
工作单位 |
北京市延庆区第四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延庆中学) |
| 省份 |
北京 |
职位信息
| 职位名称 |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1 |
职位简介 |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工作 |
| 职级 |
十二级 |
职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 |
| 招录人数 |
2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研究生:0101哲学、0302政治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401教育学(学科教学思政)、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
学历要求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取得相应学位 |
政治面貌 |
不限 |
| 应届要求 |
应届毕业生 |
年龄要求 |
38周岁及以下 |
| 其他条件 |
不限户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道德与法治教师资格。 |
其他信息
| 用人部门 |
北京市延庆区第四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延庆中学) |
专业工作年限 |
不限 |
|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
是 |
招聘方式 |
面试 |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否 |
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 |
见公告 |
| 联系信息 |
曹老师,010-69141388,13716608688 |
备注
招聘岗位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1岗位,所有聘用人员须服从延庆区教委工作调剂,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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