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工作单位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职位信息
| 职位代码 |
05024005 |
职位名称 |
一级法官助理及以下工作人员 |
| 职位简介 |
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 大专专业 |
无限制 |
本科专业 |
0301法学类 |
| 研究生专业 |
0301法学;0351法律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无限制 |
| 基层工作年限 |
无限制 |
其他条件 |
法律职业资格C类及以上;学历学位为同一专业 |
其他信息
| 考区 |
毕节 |
机构性质 |
审判机关 |
| 单位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海边街道凤山大道 |
单位咨询电话 |
0857-6336027 |
| 所属大类 |
公务员 |
所属小类 |
B类 |
|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求 |
否 |
优秀村(社区)干部要求 |
否 |
|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求 |
否 |
少数民族要求 |
否 |
|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要求 |
否 |
备注
工作地点在龙街人民法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法发〔2020〕13号),符合法官助理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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