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申论】贯彻执行-内容形式分析清,各种文种灵活写
【申论】贯彻执行-内容形式分析清,各种文种灵活写
| 工作单位 |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抚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单位性质 | 参公事业 |
|---|---|---|---|
| 机构层级 | 市直 | 省份 | 辽宁 |
| 职位名称 | 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 | 职位简介 | 负责监督执纪执法有关工作 |
|---|---|---|---|
| 招录人数 | 3 |
| 专业要求 | 本科:法学、纪检监察、公安学类;研究生:法学类、公安学类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
| 学位要求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 基层工作年限 | 无限制 | 其他条件 | 无党纪政务处分;与沈抚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重点监督对象有配偶、子女及配偶,以及其他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
| 进面比例 | 1:2 | 表格备注 |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
|---|---|---|---|
| 获取考试报名动态 |
关注中公教育公众号 |
职位报名指导 | 一键加Q群
备考学习交流群 |
|---|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