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工作单位 |
喀什地区检察分院 |
用人科室 |
第九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 |
| 省份 |
新疆 |
地市 |
喀什地区 |
职位信息
| 职位代码 |
26146511002 |
职位名称 |
三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 |
| 职位属性 |
机关公务员 |
职位简介 |
从事检察业务等相关工作 |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本科-法学类(0301),研究生-法学(0301),专业硕士-法律(0351)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学位 |
政治面貌 |
不限 |
| 年龄要求 |
43周岁及以下 |
其他信息
| 业务水平测试 |
无 |
咨询电话 |
0998-2902561 |
| 传真电话 |
0998-2902561 |
监督电话 |
0998-2523090 |
备注
本科-法学类(0301)面向法学(030101K)专业遴选;具有国家法律资格A类证书,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现为三级检察官及以上等级或四级检察官满2年;在下级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官5年及以上;具有3年及以上刑事、民事或行政法律工作经历;该职位需进行实绩考核:总成绩由笔试、面试、实绩考核成绩构成,占比分别为30%、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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