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英语教师
职位招考人数: 4
招考单位: 长春市教育局 - 长春市十一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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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主管部门: |
长春市教育局 |
工作单位: |
长春市十一高中 |
单位性质: |
财政拨款 |
省份: |
吉林 |
地市: |
长春市 |
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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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
高中英语教师 |
职级: |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
招录人数: |
4 |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
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外语教育(0502Z2)、英语口译(055102)、英语笔译(055101)、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学位)(045108)、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方向)(040102)本科:英语(050201)、商务英语(050262) |
学历要求: |
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学位要求: |
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性别要求: |
不限 |
其他条件: |
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2025年7月31日前已经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考试未进行认定的,须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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