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教师二
职位招考人数: 4
招考单位: 海城市教育局 - 1.海城市腾鳌高级中学1人;2.海城市第三高级中学1人;3.海城市南台高级中学1人;4.海城市牛庄高级中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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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海城市教育局 |
| 工作单位: |
1.海城市腾鳌高级中学1人;2.海城市第三高级中学1人;3.海城市南台高级中学1人;4.海城市牛庄高级中学1人; |
| 单位性质: |
全额拨款 |
| 省份: |
辽宁 |
| 地市: |
鞍山市 |
| 区县: |
海城市 |
| 职位代码: |
112 |
| 职位名称: |
高中数学教师二 |
| 职位简介: |
从事高中数学教学工作 |
| 职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位 |
| 招录人数: |
4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研究生:数学类,学科教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
| 学历要求: |
海城市腾鳌高级中学(B类)要求: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本科需符合本科专业要求。3.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的考生,以本科学历报名的,专业需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本科专业需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海城市第三高级中学、海城市南台高级中学、海城市牛庄高级中学(C类)要求: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2.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本科需符合本科专业要求。3.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的考生,以本科学历报名的,专业需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 其他条件: |
具有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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