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教师
职位招考人数: 2
招考单位: 海城市教育局 - 1.海城市第二中学1人;2.海城市第二实验学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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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海城市教育局 |
| 工作单位: |
1.海城市第二中学1人;2.海城市第二实验学校1人 |
| 单位性质: |
全额拨款 |
| 省份: |
辽宁 |
| 地市: |
鞍山市 |
| 区县: |
海城市 |
| 职位代码: |
120 |
| 职位名称: |
初中语文教师 |
| 职位简介: |
从事初中语文教学工作 |
| 职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位 |
| 招录人数: |
2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科教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汉语国际教育 |
| 学历要求: |
海城市第二中学、海城市第二实验学校(C类)要求: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2.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本科需符合本科专业要求。3.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的考生,以本科学历报名的,专业需为汉语言文学(师范)或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 其他条件: |
具有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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