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地市: | 宁波市 |
区县: | 慈溪市 |
职位代码: | 004 |
职位名称: | 审判辅助人员(从事审执案款管理工作) |
招录人数: | 1 |
专业要求: | 工商管理类: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性别要求: | 不限 |
年龄要求: | 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
户籍要求: | 慈溪市户籍(含前湾新区,以2025年1月10日籍所在地为准) |
其他条件: | 需具备初级及以上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考试形式: | 笔试+面试 |
年份 | 最低进面分数线 | 最高进面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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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 | — |
2022 | — | — |
202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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