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职位招考人数: 2
招考单位: 远安县教育局 - 远安县公办初中
匹配度: 匹配详情>
职位信息
主管部门: |
远安县教育局 |
工作单位: |
远安县公办初中 |
地区名称: |
远安县 |
省份: |
湖北 |
地市: |
宜昌市 |
职位名称: |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
职位简介: |
从事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等工作 |
职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位 |
招录人数: |
2 |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
本科: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2政治学类,010101哲学专业研究生: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302政治学类,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2中国哲学、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要求: |
30周岁及以下 |
其他条件: |
1.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2.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3.持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或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4.持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5.在远安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其他数据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
12级 |
考点: |
华中农业大学场 |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
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
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