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师
职位招考人数: 3
招考单位: - 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挂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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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工作单位: |
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挂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牌子) |
省份: |
广东 |
地市: |
广州市 |
职位代码: |
10-21 |
职位名称: |
语文教师 |
职级: |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
职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位 |
招录人数: |
3 |
报考条件
本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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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专业: |
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中国语言文学(A0501) |
学历要求: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硕士及以上 |
年龄要求: |
35周岁以下 |
身份要求: |
不限 |
其他条件: |
1.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报考者,其专业研究方向须与报考的岗位条件一致;2.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暂定专业技术十级岗位;3.报考该教师岗位的拟聘人员,须在入职后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终止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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