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2)
职位招考人数: 2
招考单位: - 石鼓华侨城成章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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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工作单位: |
石鼓华侨城成章实验中学 |
省份: |
湖南 |
地市: |
衡阳市 |
区县: |
石鼓区 |
职位代码: |
207 |
职位名称: |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2) |
职位类别: |
专技岗 |
招录人数: |
2 |
报考条件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年龄要求: |
(1)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29日(含)以后出生);(2)符合岗位条件之一(具体见招聘公告岗位条件),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6年5月29(含)以后出生) |
资格证书: |
具有同学科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
其他条件: |
面向社会 |
其他数据
招聘方式: |
普通招聘 |
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
初中语文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其他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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