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职位
职位招考人数: 1
招考单位: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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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主管部门: |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工作单位: |
机关 |
省份: |
山东 |
地市: |
滨州市 |
职位名称: |
法官助理职位 |
职位属性: |
公务员 |
职位简介: |
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
职级: |
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
以本科学历报考的: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法学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法律专业学位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其他条件: |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2.本科阶段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3.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请在《报名推荐表》“其他”栏注明从事法律工作经历 |
其他数据
是否专门面向选调生: |
否 |
是否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
否 |
是否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
是 |
差额考察比例: |
1.5:1 |
体检要求: |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咨询电话: |
0543-8150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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