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化学专业教法教师
职位招考人数: 1
招考单位: 吉林省教育厅 - 长春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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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主管部门: |
吉林省教育厅 |
工作单位: |
长春师范大学 |
单位性质: |
财政拨款 |
省份: |
吉林 |
地市: |
长春市 |
职位名称: |
化学学院化学专业教法教师 |
职级: |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
博士研究生专业:课程与教学论:040102学科教学(化学):045106学校课程与教学:045171硕士研究生专业:化学:0703学科教学(化学):045106本科专业:化学类:0703 |
其他条件: |
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化学)、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化学、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化学类专业。具有教师、研究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具有教师、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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