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员
职位招考人数: 35
招考单位: -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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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工作单位: |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
工作地点: |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所属单位(地理位置:除清河消防救援支队外,均在北京市;清河支队所在地为:天津市宁河区) |
省份: |
北京 |
职位代码: |
XF-01 |
职位名称: |
政府专职消防员 |
职位简介: |
主要从事城市灭火、综合救援以及执勤战备等工作。 |
职位类别: |
灭火救援 |
招录人数: |
35 |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
不限 |
学历要求: |
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性别要求: |
男 |
年龄要求: |
1.18至24周岁之间(出生日期在2000年6月26日至2007年6月25日)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出生日期在199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
户籍要求: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其他条件: |
无 |
其他数据
工时制度: |
执行24小时驻勤制(不定时工时制度),原则上工作4天休息2天 |
优先录用条件: |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2.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4.中共党员。 |
测试科目: |
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
薪酬待遇: |
按照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规定执行。 |
工作待遇: |
1.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2.按规定享受年休假;3.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4.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
合同签订: |
第一期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
用工方式: |
单位直签劳动合同 |
服装保障: |
提供工作服装 |
伙食保障: |
工作期间提供伙食 |
住宿保障: |
工作期间提供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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