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语文教师1
职位招考人数: 4
招考单位: - 区统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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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工作单位: |
区统招 |
省份: |
广东 |
地市: |
广州市 |
区县: |
白云区 |
职位代码: |
5-5 |
职位名称: |
中小学语文教师1 |
职位简介: |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
职级: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招录人数: |
4 |
报考条件
本科专业: |
汉语言文学(B050101)汉语言(B050102)汉语国际教育(B050103) |
研究生专业: |
中国语言文学(A0501)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身份要求: |
非2025年毕业生 |
资格证书: |
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 |
其他条件: |
1.研究生专业不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可使用本科专业报考,本科专业须为汉语言文学(B050101)、汉语言(B050102)、汉语国际教育(B050103);2.须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或三名工作室主持人)、中小学语文学科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3.具有语文学科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不受学位要求和所学专业要求限制。 |
其他数据
学科: |
语文 |
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
二级甲等及以上,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
备注1: |
注:1.报考人员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2.所学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26)的报考人员,其专业研究方向须与报考的岗位学科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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