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民事审判2)
职位招考人数: 2
招考单位: - 省高级人民法院
匹配度: 匹配详情>
职位信息
工作单位: |
省高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职位名称: |
法官(民事审判2) |
职位属性: |
公务员 |
招录人数: |
2 |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
法学类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硕士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性别要求: |
女 |
年龄要求: |
45周岁及以下 |
其他条件: |
1.现为全省市县两级法院三级、四级高级法官或者符合四级高级法官任职资格条件的一级法官;2.具有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等学校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等学历教育经历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担任中级、基层法院法官5年及以上(含员额制改革前的助理审判员等任职经历)。因业务工作表现突出,在5年内荣记二等功及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法官,在下级法院的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4.具有民事审判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 |
其他数据
笔试考试科目: |
B卷 |
是否业务水平测试: |
是 |
咨询电话: |
0731-82206572 |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
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
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