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执法
职位招考人数: 5
招考单位: - 株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株洲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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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 工作单位: |
株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株洲市监察委员会 |
| 省份: |
湖南 |
| 地市: |
株洲市 |
| 职位名称: |
执纪执法 |
| 职位属性: |
公务员 |
| 招录人数: |
5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法学类;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技术侦查学;会计学;审计学 |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学士 |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年龄要求: |
35周岁及以下 |
| 其他条件: |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有2年以上(可累计计算,下同)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岗位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公安机关侦查岗位(刑侦、网侦、经侦)或基层派出所办案岗位(案件中队、治安中队)的工作经历;现任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2.需经常加班出差,适合男性。3.以下人员不能参加本岗位遴选:(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2)与株洲市纪委监委(含下属事业单位)、市委巡察办(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3)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4.网上报名前,由所在单位推荐,请所有考生先前往株洲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未经现场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5.试用期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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