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2(民事审判)
职位招考人数: 1
招考单位: -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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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 工作单位: |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
| 省份: |
湖南 |
| 地市: |
株洲市 |
| 职位名称: |
法官2(民事审判) |
| 职位属性: |
公务员 |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法学类 |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 政治面貌: |
不限 |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年龄要求: |
45周岁及以下 |
| 其他条件: |
1.面向辖区基层法院公开遴选法官;2.具有遴选职位所需的最低法官等级(三级法官),或者符合三级法官的任职资格条件;3.在基层法院、检察院担任法官、检察官5年以上(含员额制改革前的相关法律职务任职经历);具有遴选职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因业务工作表现突出,近5年荣记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任职年限可以比规定的任职年限减少1年;在5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任职年限可以比规定的任职年限减少2年;任职年限按照本人所获最高表彰奖励减少,不重复累计;4.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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