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副教授、讲师
职位招考人数: 5
招考单位: - 上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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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 工作单位: |
上海大学 |
| 省份: |
上海 |
| 职位名称: |
教授、副教授、讲师 |
| 招录人数: |
5 |
报考条件
| 学历要求: |
研究生 |
| 学位要求: |
博士 |
| 其他条件: |
1.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2.学位要求:博士学位。3.年龄要求:博士原则上38岁以下,副教授40周岁以下,教授45周岁以下,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4.职称要求:教授原则上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副教授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级职称,讲师不限要求。5.学科(专业)要求:法理和法律史学、宪法和行政法学、民商法、刑法、经济法、国际法、诉讼法(证据法方向)、知识产权等专业方向。 |
其他数据
| 学院: |
法学院 |
| 一级学科: |
法学 |
| 学科团队: |
1.法理和法律史学2.宪法和行政法学3.民商法4.刑法5.经济法6.国际法7.诉讼法(证据法方向)8.知识产权 |
| 岗位职责: |
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教学;申报本学科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参与学院其他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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