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辅助人员(勤务辅警)
职位招考人数: 30
招考单位: - 金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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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 工作单位: |
金阳县公安局 |
| 省份: |
四川 |
| 职位名称: |
警务辅助人员(勤务辅警) |
| 招录人数: |
30 |
报考条件
| 学历要求: |
中专及以上;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
| 性别要求: |
男 |
| 年龄要求: |
18-30岁(时间截止2008年1月23日-1996年1月23日,按报名起始时间计算);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岁 |
| 其他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1.58米及以上);因工作特殊性,需随时备勤。不得有下列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侦查的;2.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含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强制隔离戒毒等);3.曾被辞退/开除公职且在禁考期内的;4.道德败坏,有涉黄、涉毒等不良习气的;5.直系或重大影响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6.服役/在校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7.县内警务辅助人员、禁毒社工、网格员或被县公安局辞退的;8.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警务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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