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看护辅警
职位招考人数: 2
招考单位: - 九江市公安局柴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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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 工作单位: |
九江市公安局柴桑分局 |
| 省份: |
江西 |
| 地市: |
九江市 |
| 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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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名称: |
留置看护辅警 |
| 招录人数: |
2 |
报考条件
| 学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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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要求: |
十八周岁及以上(2008年01月15日及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90年0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
| 其他条件: |
1.九江市主城区户籍(柴桑区、浔阳区、濂溪区、经济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或者常住地在柴桑区(提供个人或配偶名下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3.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其他数据
| 优先条件: |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英雄模范;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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