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1
职位招考人数: 4
招考单位: 上海市民政局 -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匹配度: 匹配详情>
职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上海市民政局 |
| 工作单位: |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
| 省份: |
上海 |
| 职位代码: |
260300271 |
| 职位名称: |
教师1 |
| 职位类别: |
专技岗位 |
| 招录人数: |
4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本科专业要求:特殊教育(040108);心理学(071101);应用心理学(071102)。研究生专业要求:特殊教育(045119);职业技术教育(045120);职业技术教育学(040108);特殊教育学(040109);基础心理学(040201);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40202);应用心理学(040203);心理健康教育(045116) |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 政治面貌: |
不限 |
| 应届要求: |
应届毕业生 |
| 年龄要求: |
38周岁及以下 |
| 户籍要求: |
不限 |
| 其他条件: |
需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有独立承担教学工作的能力,具备教育研究及反思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储备。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符合其一。 |
其他数据
| 职位职责: |
能根据儿童残疾类型、认知水平设计个性化教学方案,独立完成各项特殊教育教学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班主任工作、学科教学、学生管理、个别化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了解孤独症、脑瘫等常见残疾儿童的教育方法,能精准评估儿童发展需求并调整教学策略;能参与特教课程研发、教学案例整理及教研活动,做好儿童成长档案的记录与管理工作;与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及社会资源形成联动,共同推进儿童教育工作,向家长、志愿者普及特殊教育知识。 |
| 招聘对象: |
应届毕业生 |
| 最低工作年限: |
不限 |
| 最低合格分数线: |
全市平均成绩 |
|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 |
4:6 |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
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
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