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
职位招考人数: 1
招考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北方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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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 工作单位: |
北方工业大学 |
| 省份: |
北京 |
| 职位名称: |
教师 |
| 职位简介: |
建筑学一级学科建设(重点是博士点建设)、建筑学专业建设、建筑学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 职级: |
四级 |
| 职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 |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0813建筑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必须是082801建筑学专业,硕士和博士阶段可以是相近专业) |
| 学历要求: |
仅限博士研究生 |
| 学位要求: |
博士 |
| 政治面貌: |
不限 |
| 年龄要求: |
见公告 |
| 身份要求: |
社会人员 |
| 其他条件: |
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科研能力和高水平研究成果,在城市更新或乡村振兴领域(如重工业建筑再利用、适残适老化改造、绿色生态设计等方面)开展过较为深入研究并取得成果;能够胜任所聘方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具备下列成果之二者优先:1.主持1项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或至少主持2项国家基金项目。2.获国家级奖励个人排名前5,省部级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省部级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检索论文10篇以上或中科院一区论文2篇,或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5篇。4.掌握核心技术实现成果转化,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相关研发经费和转化总和不低于1000万元。5.主持或牵头取得教学成果: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等至少1项。6.其他等同水平的成果,需经学校评估确认。同等条件下具有海外连续1年以上的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
其他数据
| 用人部门: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 专业工作年限: |
不限 |
|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
否 |
| 招聘方式: |
综合考察 |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否 |
| 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 |
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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